13日上午,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、汪邹雅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。
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人郭美美、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、2月起,在明知上家赵某(另案处理)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,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。至案发,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,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。期间,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、付款,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,收款人民币2796元。庭审结束后,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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